证券代码:600004 股票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 3-032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3-2015 年航
站楼弱电信息系统(不含离港系统)维护的关联交易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无重大风险
本次交易无关联人补偿承诺
在本公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本公司 指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机场集团 指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科技公司 指 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00 万元,系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关联方。
技术服务 指 白云机场航站楼弱电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弱电信息系统 指 支持白云机场航站楼(包括航站楼主楼;东
一、东二、东三、西一、西二、西三指廊及连接楼)信息系统运行的
设施设备的总称,包括计算机集成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航班信息显
示系统、电话问询系统、有线广播系统、内通系统、时钟系统、有线
电视系统、安全防范系统、航站楼设备管理系统、控制中心与弱电机
房、UPS 系统、航站楼生产网络系统、泊位系统共 14 个子系统。
异地城市候机楼 指 本公司下属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快线运
输服务有限公司为方便周边城市旅客乘机,提高白云机场旅客流量,
在广州周边城市设立的候机设施。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3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13-2015 年航站楼弱电系统(不含离港系统)维护
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公司将弱电信息系统、异地城市候机楼弱电设
,
备及其它业务的运行维护技术服务委托信息科技公司承担。为确立法
律关系、明确责任范围、制订服务标准、保持白云机场航站楼弱电系
统等相关系统的持续安全稳定运行,公司与信息科技公司签署信息系
统(不含离港系统)及其它相关弱电系统的运行维护技术服务合同,
并按照运维成本支付服务费用。信息科技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
股子公司,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
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
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新白云国际机场 A4 地块二级公司业务楼北楼;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金山;成立日期为 1998 年 9 月 21 日;注册资
本为 30,000,000 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民用机场航站楼弱电系统建
设,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工程的开发,网络通信工程建设,国际互
联网服务,弱电设备和信息设备的代理、销售、技术培训服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类别为接受劳务。
鉴于信息科技公司既往的弱电系统运行维护专业能力及保持弱
电系统稳定运行和提高运营效率等原因,公司弱电信息系统的运行维
护工作继续由信息科技公司负责,具体包括:
(一)白云机场航站楼弱电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包括航
站楼主楼、东一、东二、东三、西一、西二、西三指廊及连接楼及飞
行区范围内的 14 套弱电系统维护;
(二)广州周边城市的 17 个异地城市候机楼的弱电设备维护。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合同由主合同和附件构成。其中,主合同规定了关于甲方(即
公司)基本权利的确认、乙方服务范围、运行维护保障标准及工作流
程、备品备件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附件分为 4 个系列,分别为附件系列 1:工作职责与工作界面
划分;附件系列 2:运行保障标准;附件系列 3:运行维护考核标准;
附件系列 4:系统设备清单。每个附件系列均由合同所涉及的各个子
系统分别制定并汇总构成。
2、定价政策
本项关联交易是 在参考 2010-2012 年度双方协议价格的基础
上,考虑空管信息费、系统厂家技术支持费用增加等原因,经双方协
商,确定各弱电系统协议期限及金额如下:
协议金额(万元)
系统名称 协议期限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泊位系统 2013 年 62.84 - -
安防系统 2013 至 2015 年 701.19 834.04 854.14
其他十二套系统 2013 至 2015 年 3,480.00 3,686.15 3,881.10
合计 4,244.03 4,520.19 4,735.24
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满足白云机场日益增长的航空运输需求,保证白
云机场弱电系统持续安全稳定运行及提升运营效率所必需且已实际
完成的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明确弱电系统运行
维护服务标准体系、加强运行维护工作考核管理、持续提高运行保障
水平、合理利用现有资源,最终促进公司业务稳步发展。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6 名关联董事履行了回
避表决义务。
七、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林斌先生、卢凯先生、梁庆寅先生及李玮女士就
该项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1、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就该项议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同
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
2013 年泊位系统、2013-2015 年安防系统及其他十二套弱电信息系统
(不含离港系统)运行维护技术服务合同,有利于确立法律关系、明
确责任范围、建立服务标准、保障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状态持续满足
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3、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
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4、本次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董事会同意,并且关联董事在审议
该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我
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 2013
年泊位系统、2013-2015 年安防系统及其他十二套弱电信息系统(不
含离港系统)运行维护技术服务合同,有利于确立法律关系、明确责
任范围、建立服务标准、保障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状态持续满足公司
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
价格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董事会同意,并且关联董事在审议该
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我们
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林斌、卢凯、梁庆寅、李玮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