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3-148号
本招标项目已由兰溪市发改局兰发改投〔2012〕6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溪市总部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兰溪市总部大楼弱电工程,建筑面积共约96977㎡。包括26层主楼,12层辅楼,5层裙房,地下室。弱电工程造价约1100万元。
二、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综合布线系统、设备管理专网系统、数字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车辆管理系统、无线对讲系统、能源计量系统、UPS电源系统、防雷接地系统、BAS楼宇自控系统,具体范围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实行总承包管理,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及配合服务。
2、工程地点:兰溪市总部大楼内。
3、计划工期:260日历天。
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同时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者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同时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中关于项目经理的规定,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在本投标企业到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上溯12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3年12月24日—2013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 时至5:00时。
2、地点: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七楼)。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本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以下资料办理:
1、企业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3、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和兰溪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4、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一览表及相应证书;
5、建造师须提供在本投标企业到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上溯12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
6、企业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需符合《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规定,自投标截止日起上溯2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期限的证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联系 人: 吴女士 郎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18395961463 0579-88222333 0579-88889008
兰溪市总部大楼建设指挥部
兰溪市总部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