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麓谷中心小学弱电工程已经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高新管发计[2011]5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沙市麓谷中心小学,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综合说明:
招标编号:DHHNZB13113
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麓谷中心小学弱电工程(第二次),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麓谷中心小学西北角。本项目总投资约200万元。
招标范围:包括麓谷中心小学弱电工程(第二次)施工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施工工期:30天(日历天);
保修要求: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其中投标报价采用附表5(1)计算得分。
二、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设计和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其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相符。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建造师,且拟任此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项目;
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严格执行,且施工项目部关键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 5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1 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6、授权委托人和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3年6月-2013年11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的社保证明);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9、长沙市以外行政区域工商注册企业的入长备案证或入长施工登记证;湖南省以外企业须在湖南地区设有经工商登记且注册期在三年或以上的分公司,具备固定的办公场地。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和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和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省外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确系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4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麓谷中心小学弱电工程”,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17日至2014年2月10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至少于2014年1月21(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10日上午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高新区门户网》www.cshtz.gov.cn
八、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高新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995278
九、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本次投标使用的基本信息库资料,其相关资料应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影印件或复印件,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影印件或复印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