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12日讯(通讯员 王婧玮 文/图)近日,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保障分中心联合漳州台商投资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深入辖区国省干线开展桥下空间安全检查。
联合巡查时发现,G319线 K415+955路段流传村特大桥下,存在未经审批、擅自架设弱电管线的情况。此种行为极易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进而造成桥梁损毁并影响行车安全。
分中心路政人员立即进行现场勘查取证,并及时联系流传村村长,找到私自架设弱电管线的村民,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告知擅自架设弱电管线系违法行为,且存在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
据介绍,后续,应急保障分中心将进一步加大公路桥梁巡查力度,全力整治侵占桥下空间、侵犯路产路权的行为,切实筑牢公路安全防线。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也规定: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